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JS2016-GC-03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涛圩镇龙山村至大石桥井头湾村农村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许准字[2016]28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资金主要来源为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涛圩镇龙山村至大石桥井头湾村农村公路工程全长约2.5km,本项目老路面为土路,本次工程改造主要对老路面进行拓宽、硬化、增加涵洞。路基7米,混凝土路面宽6米,板厚22厘米,标号C3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陆万壹仟贰佰玖拾肆元整(¥1761294.00元)。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计划工期70天(日历日),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从业单位。湖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项目经理必须属于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人员。
3.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职称)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拟任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职称)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员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职称)专业初级(含)以上职称及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职称)专业初级(含)以上职称,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在职员工(需提供上述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所需人员均需在交通部或湖南省交通厅信用平台登记备案(含省外企业)。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独立完成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150万元以上或长度2公里及以上的四级及四级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查询到业绩符合要求才能报名。(报名及评标时四级公路业绩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原件,四级以上公路业绩只须提供证明材料网上打印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4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3-2014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2-2014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或最近一年内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有2次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申请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17:00时前划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帐 户 名:江华瑶族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账 号:1874 1901 0400 04098,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湖南省江华支行。招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在7个工作日退还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4.2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可以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四级公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或四级以上公路业绩证明材料网上打印件及个人证书原件;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职称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总工的工程师职称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员职称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上述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省外企业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入湘登记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所有证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江华县交通运输局五楼小会议室进行报名。所有报名单位的证书原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如有弄虚作假的,将上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平台,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套,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4.4 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 时,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县交警大队八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可以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可以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明文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沱江镇长征路与迎宾路交叉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5813679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桔园小街29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746-2327788 、1587463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