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20号线五工区盾构砂浆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公开直接采购公示
1. 采购条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施工总承包土建五工区 项目因施工需要,拟对 盾构砂浆 进行公开直接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施工总承包土建五工区 。
2. 采购内容
盾构砂浆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3. 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内容与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相符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3.4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充足,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5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承包资质。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6生产商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7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8投标产品近三年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市级以上高速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轨道交通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3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10 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3.13其他要求:
3.13.1 首次验证配合比或设计配合比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对于预拌砂浆料投标人应设置一间养护室,内部需配备包括砂浆稠度检测仪、试膜等,试验仪器应经过标定,投标人承担标定费用,以上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3.13.2 对于预拌砂浆料,投标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白、夜班技术人员各一名,并持有相应的证件,负责现场设备的维保、养护以及出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住宿费由乙方负责。对于成品砂浆料,投标人在每次材料进场时应配备至少一名技术人员进行随车技术指导。
3.13.3 投标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合格报告、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3.4 对于成品砂浆料,需提供15m3以上储浆罐(视工区工点安排),以保证现场砂浆正常使用,此费用包含在预拌砂浆含税落地单价内。
4. 采用公开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项目部总经部要求,地铁20号线项目各工区盾构砂浆统一由总经部(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招标,再由各工区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目前总包已完成各工区管片盾构砂浆招标,本次对其招标结果进行流程关联。
5. 拟定唯一供应商(服务商)名称、地址
盾构砂浆(SJ-02):惠州市晔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泰祥路3号。
6. 公示时间
本公示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24 日 12:00 至 2026年 6月 27 日 16:00 止,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截止前联系。
7. 联系事宜
采购组织单位: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20111标土建五工区工程项目
联系人: 陆聪
联系电话: 1328855481
邮 箱: 1040036428@qq.com
监督机构名称: 二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163号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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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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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开直接采购公示(盾构砂浆).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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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20号线二期砂浆招标文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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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截图.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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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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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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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砂浆料 |
湿拌砂浆 |
13%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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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抗裂砂浆 干粉 |
干粉砂浆 |
13% |
吨 |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