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总承包省道310项目沥青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310孟州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310孟州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加地方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公开竞谈条件,现对基质沥青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310孟州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孟州市省道310改建工程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省道310孟州市河雍街道(太子村)至会昌街道(许村)段改建工程,长度5.134km;第二部分:省道310孟州市会昌街道(廉桥村)至西虢镇(孟州洛阳交界)段改建工程,长度12.135km,总体全长17.27km。
河雍街道太子村至会昌街道许村段,里程桩号 K231+000~K236+134,全长 5.134km。现状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车速 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段建成通车年限久、重载交通量大,路面裂缝、车辙、龟裂及基层破损病害突出;交安设施破损、设置不规范,中央无分隔设施,不满足现行规范,通行安全及舒适性不足。本次仅对 23m 机动车道进行改建,侧分带、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保留现状。
会昌街道廉桥村至西虢镇孟州洛阳交界段,里程桩号 K236+134~K248+268.5,全长 12.135km。现状为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设计车速 80km/h,历经多次大修及罩面养护。受重载车辆影响,路面车辙、基层损坏严重,路况评定为次、差等级,通行能力受限。因区域路网前后均为一级公路,本段形成路网瓶颈,本次改建提升为一级公路,完善干线路网结构,提升通行服务水平。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5年09月26日12:00时至2025年09月 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0月02日16: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4.3 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需及时关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相关信息,务必确保在系统内预留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正确,如有变动,需及时进行变更。如因联系方式有误未能及时收到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的,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310孟州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深沟村2-1凌科商务花园主楼四惠国际
项目联系人:陈蕊 联系电话:15054016685
公司联系人:宗先生 联系电话:18723385228
六、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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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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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质沥青 |
70#,A级 |
t |
1770 |
送货地点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2026/10-至工程竣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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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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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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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采用 磅重 方式进行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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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周期:每月 11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0 日至本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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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30天,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60%的货款,待该批次结算款第一次支付后的3个月内支付该批结算材料价值37%,以此类推,直至该批次结算款支付完毕,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如因买方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买方支付延迟,卖方给予一定的理解与支持;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在最终结算6个月内无息返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如果买方以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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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以网银转账、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方式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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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一般质量要求,符合:GB/T 15180-2023《道路石油沥青》、GB 16691-2023《建筑石油沥青》、JTG F40-202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标准、JT/T 617-202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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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乙方不得因实际发生数量小于合同暂定数量向甲方提出任何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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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如实际税率与系统暂定税率不一致,线上线下的不含税单价需保持一致,线下按实际填报,线上以不含税为准,暂定税率推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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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沥青实行驻厂验收管理,中标单位须无条件为项目派驻驻厂验收人员免费提供食宿及专用交通工具,保障驻厂人员日常办公、生活及原材料取样、巡检出行需求。
沥青须采用行业一线品牌,参考品牌:山东高速沥青、齐鲁石化沥青、京博石化沥青;投标人亦可选用不低于上述品牌同等质量标准的其他一线沥青品牌,投标时须附品牌资质、产品检测报告供招标人评审;若选用非列明品牌,进场前须提交样品、厂家资质、全套技术资料经招标人、监理联合考察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沥青运输出厂时必须全程施加唯一专用铅封,铅封编号随货单据同步记录;每车沥青运抵拌合站进场时,须由项目驻场人员、监理、中标单位三方共同到场核验铅封完好性、核对铅封编号,同步核查随车质保资料,铅封破损、编号不符或资料不全的沥青车辆一律不予卸车、严禁进场使用。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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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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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docx-基质沥青.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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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预览 |
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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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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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路石油沥青 AH-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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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吨 |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