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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双面彩钢酚醛复合风管采购

   日期:2024-01-09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中铁四局安装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三标段)项目双面彩钢酚醛复合风
 中铁四局安装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三标段)项目双面彩钢酚醛复合风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AZ-2024-01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安装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三标段 )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双面彩钢酚醛复合风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 (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三标段)包含武昌火车站~复兴路站区间风井、江安路站、复兴路站及其相邻区间,里程: DK31+180~DK34+558。      工程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三标段 )。

工程地点:武汉市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

2.3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 1  1517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如投标多个包件,点击“展开包件”,多包件勾选后可同时响应。)

5.2.3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5.2条中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工作联系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日下午150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一天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3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投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4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12215:00时(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各家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支青                          联系电话:18720070902     

 

9.2  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区域经理部武汉地铁11号线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陈顺                            联系电话:1507089685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街道办事处对面中铁四局湖北区域经理部

 

9.3 招标工作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51-82574620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招标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二选一)

 

1

双面彩钢酚醛复合风管

FQFG-01

平方米

17100

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安装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三标段 )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需达到国家最新相关要求规范,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在此时间后注册的厂家可不提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全项目质量检验报告提供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  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并提供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等彩色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保函(万元)

银行转账(万元)

4

2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拟中标单位上报审批:招标单位需把拟中标单位资料上报业主、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审批,审批不通过,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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