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区滨江路(双江至金佛大桥)道路工程已由潼发改[2018]2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两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补助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潼南区滨江路(双江至金佛大桥)道路工程。
2.2 项目地址: 潼南区双江镇、梓潼街道办事处。
2.3 建设规模:潼南区滨江路(双江至金佛大桥)道路工程项目起于双江古镇东侧金龙路,沿涪江南岸由西向东延伸,终点止于金佛大桥下,接顺现状金滨路,全长约9km。路幅宽度8.5m车行道+5m人行道,二级公路兼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双江大桥连接道全长约0.8km,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标准路幅8.5m。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交通及附属等工程。其中建安费约16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2个月。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3.2 业绩条件:
企业近三年(指工程交工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的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财务条件:需提供经有资质单位审计通过的近两年度(2016年度至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负债率不超过60%。
3.4 根据渝交委路〔2012〕55号《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2012年9月1日起,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参与我市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不予认可,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业绩或投标文件中的业绩与其不一致的,投标时不予认定。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交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栏目里本单位名称的截图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3.6 开标时招标人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参加。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开标会的,必须由本单位拟派的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在本单位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若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证明原件,任缺一项或身份验证不合格,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若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拟派的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与开标现场验证身份时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的获取方式:2018年9月11日起,各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江北新城国防大厦(本项目开标室)】。
5.2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不管知晓和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 其他事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两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石院街118号 |
地 址: |
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国际社区商务楼A座609 |
联 系 人: |
徐小姐 |
联 系 人: |
张先生 |
电 话: |
02387280021 |
电 话: |
1899602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