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32018050091 监理|新宾县农村公路畅返不畅(乡、村级)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宾县农村公路畅返不畅(乡、村级)工程监理已由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新宾县农村公路畅返不畅(乡、村级)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新发改字[2018]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招标人为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宾县境内;
2.2项目名称:新宾县农村公路畅返不畅(乡、村级)工程监理。
2.3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
2.5工程概算:5.0809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具有一定的垫付能力)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时间要求:
4.1、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14时止。 4.2、报名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箱报名。
4.3、报名投递材料:投标申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总监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真实有效的社保账户及密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取消投标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7 月 24日至 2018年 7月 30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3 时 00分至 16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3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时 00分至 13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12楼开标室(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宾县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
邮政编码: 113200 邮政编码:113006
联 系 人: 刘恩 联 系 人: 罗耀华
电 话: 024-55036305 电 话: 024-583081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nxdzbfs024@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 号: 账 号: 7116 0154 7400 0032 6
2018 年 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