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路(广陵大桥-扬州西互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ZS201801004 | ||||||||||||
工程名称 | 文昌路(广陵大桥-扬州西互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人民政府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文昌路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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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8/7/9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7/10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7/16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国监)市政公用工程]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文昌路(广陵大桥-扬州西互通)道路提升改造交通安全设施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文昌路(广陵大桥-扬州西互通)道路提升改造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府字[2017]4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扬州市 2.2 工程规模: 城市主干路 2.3 招标范围: 文昌路(广陵大桥-扬州西互通)道路提升改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标线、护栏的采购和安装、信号灯及管线调整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工程招标项目所监项目估算价约1100万元,监理合同价约22.75万元 2.6 标段划分: /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 1 专业: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2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7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8年 4 月至2018 年 6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 3.10.5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10.6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10.7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18年 7月10日至2018年 7月16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月 1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扬州市工程建设信息网及扬州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 邮 编: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联系 人: 陈遂纾 电 话: 电 话: 0514-87116778 传 真: 传 真: 0514-8711677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y7362553@126.com 2018 年 7 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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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市五台山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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