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310至吉利黄河大桥新建工程房建、机电项目施工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批准建设,以豫发改交通【2007】72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批准,以豫发改交通【2007】72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工程建安总投资35%由政府融资,65%中标人投资,中标人投资部分按约定回购。招标人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县、吉利区境内。
2.2建设规模:G310至吉利黄河大桥新建工程全长4200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2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吉利境设超限站及养护工区1处,孟津境设超限站及监控分中心1处,机械化养护工区1处。机电工程包含监控系统、超限站、通信管道、配电系统及照明系统(不含黄河桥照明);房建工程包含超限站、监控中心、养护工区房屋建筑、室外场区土建及安装;场区道路、绿化等。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从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并颁发交工证书之日算起) 。
2.4招标范围:G310至吉利黄河大桥新建工程房建、机电项目的施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范围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
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有承担过不低于一亿元房建总承包施工项目业绩及不低一亿元公路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融资能力:
具有不低于工程建安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需提供不低于本工程建安总投资50%的银行自有资金证明或银行贷款承诺函予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银行存款证明中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
6、2014年至2016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7、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8、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须提供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18: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4.2 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其次点击“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本项目招标文件500元。开标后到代理机构领取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 8日 9时 3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44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338839167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583室
联系人:张先生(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Lyszfcg3805 )
电 话: 13303791777
邮 箱:hnhylyf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