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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2标段自购物资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13     浏览:25    评论:0    
核心提示: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2标段自购物资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NZQ-2-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建贵阳至南
 
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2标段自购物资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NZQ-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2标段自购物资第一批采购已由 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北起贵阳,向南经龙里、贵定、都匀、独山、荔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环江、金城江、都安、马山、武鸣等地,止于南宁市,正线全长482.651km,其中:贵州境内长199.255km,正线桥隧比重为91%。本线北端经贵阳枢纽与沪昆、成贵客专和渝黔新双线衔接,南端与柳南客专、广西沿海铁路、南广铁路、湘桂铁路、云桂铁路相连,是川渝黔及西北地区至南宁、北部湾、粤西、海南地区的便捷、快速客运主通道。
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2标段位于贵州省都匀市。起讫里程为:DK31+664.19DK53+319.42,全长21.353km,本标段起点位于贵定县昌明镇,接GNZQ-1标段中铁二局管段内尖山营三号隧道出口(全长1290米),线路由北往南,沿S85都织高速南侧,围绕X922、X904行进,经昌明、摆龙、上扁左、石板、摆忙、江边、上摆旁等多个村镇后,达到GNZQ-2标段终点上摆旁冲双线大桥桥尾,与GNZQ-3标段中铁三局施工的斗篷山三号隧道(4840米)相连。工程造价17.66亿元。
主要工程内容
(1)桥涵工程:桥梁共6座/2.315km,占本标段线路的10.84%。
其中:特大桥2座/1.205km,大桥4座/1.109km;;特殊桥跨为桐子园双线特大桥,桥跨结构为1×32+(92+168+92)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5×32+1×24m
框架涵4座/74.49横延米。 
(2)隧道工程:4座/18.011km,占本标段线路的84.33%。其中桐子园一号隧道2591m,桐子园二号隧道3370m,斗篷山一号隧道4245m,斗篷山二号隧道7805m。
(3)路基工程:0.96km,占本标段线路的4.67%。其中土石方473878m?。
(4)轨道工程:CRTSⅠ双块式无砟道床铺设42.708铺轨公里。全线正线铺轨393.43铺轨公里,站线16.315铺轨公里,铺道岔87组,粒料道床52090立方米。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自购物资为钢材、水泥、粉煤灰、速凝剂、减水剂、型材。具体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3.1钢材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2015、2016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2016年或2017年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铁路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各一份以上。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8.其他要求:
a.同一包件中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b.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2型钢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投标产品年产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2015、2016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2016年或2017年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2.8.其他要求:
a同一包件中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b.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3 水泥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商拥有年产60万吨(含)以上干法旋窑生产线,熟料为本厂自行生产或由集团内部固定厂区供应。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2年(2015、2016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具有2016年、2017年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铁路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及《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最新标准的要求。
3.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3.8其他要求:
a.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商)须列入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公布的《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同一包件仅允许代理商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中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b.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4粉煤灰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生产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拥有分选设备,F类粉煤灰年均产量到6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符合行业规范,粉煤灰来源必须是电厂,采用风选工艺制造,不接受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
3.4.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2015、2016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4.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2016年、2017年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能够反映制造厂粉煤灰的各项指标均能同时满足国标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及《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最新标准的要求。
3.4.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4.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4.8.其他要求:
a.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若电厂委托总经销商生产粉煤灰,须提供电厂出具的代理销售协议,此类总经销商和电厂统称为生产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商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同一包件中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b.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5减水剂
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的聚羧酸系减水剂须具有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的CRCC认证证书。
3.5.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不低于3万吨的生产能力。
3.5.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2015、2016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5.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16-2017年)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减水剂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各一份。聚羧酸减水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及《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最新标准的要求。
3.5.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二局2018年第一批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铁二局2018年第二批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5.8其他要求:
a.投标人须列入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公布的《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投标产品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地点必须是CRCC证书中指定地点,不得异地生产及分装。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c.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6速凝剂
3.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6.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6.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速凝剂年产不低于1万吨的生产能力。
3.6.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2015、2016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6.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16-2017年)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速凝剂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各一份;速凝剂须满足JC477-2005《喷射用混凝土速凝剂》要求。
3.6.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二局2018年第一批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铁二局2018年第二批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6.8其他要求:
a.投标人须列入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公布的《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c.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2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3日0时0分至2018年4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spprec.com),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等)。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0元。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05月08日 08时00分至2018年05月08日 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08日 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sppr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7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倪冲
联 系 人:
罗捷夫


电 话:
18508560099
电 话:
134365110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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