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勘测定界测量招标公告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线改扩建工程长约146.55km,扩建后其工程规模桥梁为22792m/188座,其中包括特大桥11115.5m/5 座,大桥5964m/28座,中桥4021.5m/73 座,小桥座;涵洞551 道;隧道4处,共计2406m,其中长隧道1247.5m/1 处,中隧道
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改扩建工程采用起点(陆丰潭西)~淡水东互通(K0~K122+000)提速为,路基宽度42米;淡水东互通
招标范围
项目 |
标段 |
里程范围 |
主要工作内容 |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 |
KCDJ |
改扩建桩号: K0~K146+550,改扩建全长146.55公里。 |
①初步设计土地分类核查; ②控制测量,包含:E级GPS测量、5″级GPS测量、控制点高程测量; ③1:500数字化地形测图; ④原有用地红线木桩放样、制作、埋设;扩建用地红线界桩放样、预制及埋设及边线布设; ⑤详细土地权属、地类调查与审核; ⑥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电子报批盘,报送用地材料、跟踪审批及其他伴随服务; ⑦青苗、附着物清点及面积复核; ⑧建筑(构筑)物测量(房屋、棚类、管线等)复核; ⑨其他涉及用地材料审批所需的相应工作、征地拆迁应提供的相关测量及权属调查等相关资料的提供。 |
4.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不得复制、披露、泄密本项目参考资料的内容。
招 标 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珠江东路号57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邮 箱: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2、3、
2.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日 期:2018
附件1:
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含原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5年独立完成过勘测定界测量面积累计不少于1000亩或高速公路勘测定界测量里程累计不少于50公里的业绩。 |
2.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勘测定界测量项目的负责人。 |
其他主要人员 |
8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勘测定界测量工作3年以上。 |
2.
信誉要求 |
1、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或其他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停止参加投标活动(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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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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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50分 |
近5年独立完成过勘测定界测量面积累计不少于1000亩或高速公路勘测定界测量里程累计不少于50公里的业绩 |
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最低要求) |
20分 |
此外,在满足资格审 查业绩最低要求条件 基础上,近5年内独立 完成的高速公路勘测 定界测量项目,每增 加1个里程在50公里 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 加2.5分。最多加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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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勘测定界测量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安排 |
15分 |
根据对勘测定界测量工作内容的认识、工作方案的安排及工作计划合理可行程度,对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的认识和理解,一般的得9-11分,认识较为透彻、安排较合理并且思路较好的得11-13分,认识透彻、安排合理并且思路清晰可行的得13-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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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勘测定界测量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5分 |
根据对勘测定界测量质量对工程建设影响的把握程度、对勘测定界测量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因定界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质量问题有认识程度和应对措施,对勘测定界测量工作进度保证措施合理程度,一般得9-11分,理解较充分得11-13分,理解充分得13-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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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用地材料报批及后序服务安排的合理性及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对用地材料报批及后序服务安排的合理性程度及保证措施合理程度,一般得6-7.3分,措施较合理得7.3-8.6分,保证措施有力、后序服务要求能够充分保障的得8.6-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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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最高投标限价及下浮率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及下浮率范围: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公布。 下浮率在第二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1%) (3)确定有效评标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5)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6;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3。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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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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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且通过第一信封资格评审、初步评审的单位超过一家时,则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选择一家单位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1)第一信封进行详细评审(评审打分)得分高者优先; (2)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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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2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协助工作组由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开始前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协助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2)对投标文件按照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初步清查;
(3)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4)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分值计算结果。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协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
(3)按照以下2.1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第一信封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之和(若评标专家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则第一信封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之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按本办法规定计算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时,直接采用开标时公布的各投标人的投标价。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
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2.3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