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市政道桥工程项目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市新街跨洛河大桥桥梁及引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新街跨洛河大桥桥梁及引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DH2017-083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简要说明:
1、标段划分: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信号控制设备、信号灯具、杆件及信号电缆采购
标段二:交通标志、护栏
标段三:交通标线
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标段或几个标段,也可全投,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工期:每标段30日历天。
3、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四、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是)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供2014至2016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六、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请投标人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报名。报名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证明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5日上午9:30分。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大厦22楼2202室(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市政道桥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孙辛路交叉口1层
联系人:孙女士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吕女士(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Lyszfcg0305)
电 话:0379-63333611
十四、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