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抚州市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抚州市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抚发改交通字【2017】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抚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抚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抚州市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抚州市,路线总长约1354公里,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本工程总造价122472041元。
2.2招标范围为抚州市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内容包含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防护设施、视线诱导及警示设施、减速带、减速里面、减速路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于2017年 12月开工,2018年3月完工;
2.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类似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截至2017年 12 月 6日24 时00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网上截图的数据为准。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 月 26日,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月 27日上午 0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9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抚州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 玉茗大道竹山路
电 话:0794-8256229 邮 编: 344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抚州市竹山路521号规划展示馆3楼 地址: 抚州市牛角山路77号
邮政编码 : 344000 邮政编码 :344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代理联系人:花女士
电 话:13361684435 电话:1387948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