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江西省抚州市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抚州市发展委员会以发改交通字【2017】18号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抚州地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该工程的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抚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抚州市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三、工程地点:抚州地区
四、工程概况及范围:
1、本工程总建安费1.22472041亿元,本项目监理费约153万元,约 1354 公里,分 1 个标段。
2、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的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监理服务期为:同施工工期。
五、对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履行能力和社会信誉良好的监理企业。
2、投标人需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六、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 月 26日,可自行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投标。
七、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即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招标人接收邮箱地址:fuzhoujt2017@163.com 进行提问留言,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上作出回复。
八、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月 27日上午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不予收取)。
九、开标地点: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法制报和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抚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3616844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770794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