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初步设计阶段(含控制性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招标AP1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7]50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补助资金、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法人为四川乐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法人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含控制性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路线起于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境内,顺接仁沐新高速公路马边支线止点,路线沿G348线南侧布线,经建设、苏坝后,路线向南沿XL30东侧山体布线,经袁家溪、高卓营,在永红南侧以隧道的方式穿越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嘛咪泽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后进入雷波县谷堆乡。路线沿县道X163布线,在大谷堆村西北方向以隧道形式穿越大风顶(隧道全长9.855km),至美姑县城东北向井叶特西乡,后沿美姑县城以东,在K192+375处设置美姑互通和美姑县城连接,在新桥洛戈依达电站绕避牛牛坝电站淹没区(设计蓄水位1750m),以隧道穿越斯由木合(隧道全长约8km),后经达洛村,洛俄依甘乡东,在美姑大桥洛俄依甘乡设桥梁跨越瓦吉吉电站库区,至昭觉县庆恒乡,经阿并洛古乡,普提村,沿昭觉县城东,跨越洛古水库,止于西昭高速K169+694.39博洛洼古村,设枢纽互通与之连接。 本方案K线全长169.69km,设桥梁51199m/169座,占路线总长30.17%,其中特大桥6482m/9座,大、中桥43821m/128座,小桥896m/32座。隧道71430m/48座,占路线的42.09%,其中特长隧道30445m/5座,长隧道26335m/16座,中隧道9640m/18座,短隧道5010m/15座;桥隧比72.3%。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11处,占用土地12771.39亩,路基土石方数量17120.68千立方米;路基排水防护工程数量369.60千立方米。 控制性工程规模:哈噶祖隧道9855米,招标里程范围K79+475~K89+400;由莫合隧道8040米招标里程范围K110+015~K118+400。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 /h,路基宽度25.5m,采用沥青砼路面,桥梁宽度25.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1/3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采用A级标准。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初步设计阶段(含控制性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 2.4标段划分和及服务周期及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 AP1 。 服务周期及内容: (1)初步设计阶段(含控制性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内容:以《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和《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释义手册的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评价、比选方案评价、设计要素评价(含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重点路段安全设施(含隧道群、隧道视距、长大纵坡及冰雪路面安全性评价等)、公路安全状况评价,做出评价结论及建议;提交《安全性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提供必要的后期服务。 (2)初步设计阶段(含控制性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期: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等级:(公路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1月至今,以项目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 3.2财务要求:近一年(2016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或等于零。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评价为D级的从业单位投标。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及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参照信用评价为D级的从业单位的限制执行。 (3)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若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参照信用评价为D级的从业单位的限制执行。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不得是该项目初步勘察设计及控制性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和过程技术咨询审查服务单位,否则其投标无效,与初步勘察设计及控制性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和过程技术咨询审查服务单位具有第3.6条关联关系的单位也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7年 12 月 04 日开始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乐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lxgsgl.com)、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sczw/ggzy)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中的任一网站上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b)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sczw/ggzy)等媒体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9.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1)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一)) 公示表2.拟任项目负责人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二)) 公示表3.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四)) (2)公示资料的包封:投标人应将上述三张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保存在U盘内(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该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3)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WORD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sczw/ggzy)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第1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7]29号)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乐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交投大厦11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28-85559185 传 真:028-8555918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幢1单元5层01号 电 话:028-86094188 传 真:028-86093501 联 系 人:王先生 四川乐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