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NFW201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工程,由铁道部和吉林省政府《关于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8〕99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
2.2建设规模:靖宇(含)至松江河(含)。正线起点为宇辉线K57+100,终点为浑白线K127+479,正线公里为73.916km。
主要工程数量:
区间路基土石方453.50×104m3,站场路基土石方246.56×104m3。 特大桥7座5460延长米,大桥16座4046.19延长米,中桥7座546.32延长米,框构桥1530.10平方米,涵洞2726.22横延米。隧道16座31691延长米。正线铺轨75.3587 km,站线铺轨17.2190km,铺道岔58组。长途通信光缆146.70km,电缆86.40km。连锁道岔70组。架空高压电力线路99.10km,电缆线路49.22km。房屋14327.98m2。雨棚19295.43m2。
2.3计划工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至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上报并获得审查通过。
2.4招标范围: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梳理施工、监理、物资、检测、咨询服务类合同,审核合同履约情况 ;
(2)组织清查审核在建工程、暂估转产入账、参建单位往来、剩余物资;
(3)审查未完工程、转出投资;
(4)审核财务账册,清理债权债务,做到工完账清;
(5)审核整个建设项目发生的工程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费用;
(6)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时间、投资支出、资金到位、工程概算执行情况、未完工程、征地拆迁、建设成本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7)对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核指导,出具审核报告;
(8)参与概算清理工作;
(9)指导相关单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包括数量核对、价值分摊、转产入固、档案组卷等;
(10)做好与项目审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如协助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协助做好该项目接受国家审计、财政评审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接受上级审核时的相关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1)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工作。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为咨询服务。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有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近五年内主持过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不少于2项。
4.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执业五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要求:近三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3项及以上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6.投标人近三年企业经营收入年平均500万元及以上。
7.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8.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工作,其他咨询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6年11月-2017年1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24日至 2017 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沈阳市敬宾街1号621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只接受基本账户汇款,汇款备注写明公告名称及招标编号)
4.3 投标保证金:1万元,只接受银行保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10时00分至 2017年12月15日10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1号621室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韩旭
市 电:024-62041580
电子邮件:snzwzb@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备注栏填写: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项目)
账 号:580-227000715
2017年11月23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工程,由铁道部和吉林省政府《关于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8〕99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
2.2建设规模:靖宇(含)至松江河(含)。正线起点为宇辉线K57+100,终点为浑白线K127+479,正线公里为73.916km。
主要工程数量:
区间路基土石方453.50×104m3,站场路基土石方246.56×104m3。 特大桥7座5460延长米,大桥16座4046.19延长米,中桥7座546.32延长米,框构桥1530.10平方米,涵洞2726.22横延米。隧道16座31691延长米。正线铺轨75.3587 km,站线铺轨17.2190km,铺道岔58组。长途通信光缆146.70km,电缆86.40km。连锁道岔70组。架空高压电力线路99.10km,电缆线路49.22km。房屋14327.98m2。雨棚19295.43m2。
2.3计划工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至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上报并获得审查通过。
2.4招标范围: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梳理施工、监理、物资、检测、咨询服务类合同,审核合同履约情况 ;
(2)组织清查审核在建工程、暂估转产入账、参建单位往来、剩余物资;
(3)审查未完工程、转出投资;
(4)审核财务账册,清理债权债务,做到工完账清;
(5)审核整个建设项目发生的工程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费用;
(6)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时间、投资支出、资金到位、工程概算执行情况、未完工程、征地拆迁、建设成本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7)对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核指导,出具审核报告;
(8)参与概算清理工作;
(9)指导相关单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包括数量核对、价值分摊、转产入固、档案组卷等;
(10)做好与项目审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如协助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协助做好该项目接受国家审计、财政评审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接受上级审核时的相关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1)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工作。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为咨询服务。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有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近五年内主持过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不少于2项。
4.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执业五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要求:近三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3项及以上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6.投标人近三年企业经营收入年平均500万元及以上。
7.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8.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工作,其他咨询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6年11月-2017年1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24日至 2017 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沈阳市敬宾街1号621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只接受基本账户汇款,汇款备注写明公告名称及招标编号)
4.3 投标保证金:1万元,只接受银行保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10时00分至 2017年12月15日10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1号621室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韩旭
市 电:024-62041580
电子邮件:snzwzb@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备注栏填写: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项目)
账 号:580-227000715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