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偃公建【2017】061号
1.招标条件
偃师市公路管理局道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偃师市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公路管理局道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偃公建【2017】061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建设地址:洛阳市偃师市境内;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图纸);
2.8项目概况:标志标牌安装、施划道路标线、安装道路沿线设施、处理路面积水修建边沟;
2.9项目建安费预算:约213万
2.10 计划工期:2个月
2.11 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应具备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身份证原件,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4 拟派的五大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
3.5 拟派项目经理、五大员和被授权委托人均应为本公司职工,提供2016年5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需提供现场查询);
3.6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报告;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报告;
3.7 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起算);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的企业投标;
3.9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被授权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提到的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相对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左侧胶状成册,否则不予受理)到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偃师市槐新路54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7759698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奥林商务1109室
联 系 人:李美亮
电 话:0379-80873637
邮 箱:jianzhidal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