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圆山段K19+100—K23+360)桥梁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7漳招(05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圆山段)(K19+100-K23+360)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通〔2012〕12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桥梁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试验检测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龙海市榜山镇;
2.2本次招标桥梁试验检测概况如下:投资估算约10亿元,按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1.5-88米,采用主辅道分离方式布设(包括高架分离),其中主行车道(双向六车道至八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并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采用沥清混凝土路面,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其中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K19+100—K23+360)桥梁动静载及外观检测等。
2.3招标范围: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K19+100—K23+360)桥梁检测。内容包括:沈海高速跨线桥、沈海高速跨线桥左右辅道桥、崇福大桥、许林头特大桥、A匝道桥、B匝道桥桥梁静动载试验、外观检测等检测工作。
2.4检测工期要求:业主通知进场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测方案编制及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书。
2.5 检测办法要求:按《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规定执行。
2.6成果质量要求: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本项目桥梁静动载试验、外观等检测工作,并根据检测合同要求提交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证书;
②有效的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2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试验室主任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失效。
3.5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施工、监理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4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 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
5.2.1方式一:
5.2.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09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汇达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5.2.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5.2.1.3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龙海支行;
帐户名称: 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
帐 号: 1409020219600096552。
5.2.2方式二:银行保函形式: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投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2.3方式三: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2.4方式四: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但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泓业2017漳招(051)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10日15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5时00分;
8.2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9.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 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九龙大道270号漳龙建投集团四楼;
邮政编码:363000;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 0596-21878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荣昌广场C座2506室;
邮政编码:363000;
联 系 人:小陈; 电 话:0596-215977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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