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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安全性评价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日期:2017-09-20     浏览:7    评论: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安全性评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162号评审日期:2017年09月19日公示日期: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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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安全性评价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162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1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19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公路专业)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4、投标人具有完成项目的能力;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机场路15号
采购人联系人: 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志强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3580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2402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60200120900460236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十一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焦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552460
采购文件: 北绕城竞争性磋商公告(2).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19日 375,000.00 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通汇路16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 安全性评价 60日历天 1 375,000.00 375,000.00
评审成员: 刘志强 党群辉 金福林 阮敬清 郝建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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