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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实验区环岛公路A9合同段金井湾大桥第二联悬浇桥梁施工监控量测及技术服务项目

   日期:2017-08-08     浏览:14    评论: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潭实验区环岛公路A9合同段金井湾大桥第二联悬浇桥梁施工监控量测及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实验区环岛公路A9合同段金井湾大桥第二联悬浇桥梁施工监控量测及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岚综实经发发改〔2015〕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高速至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招标人为福建高速至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控量测及技术服务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平潭实验区环岛公路A9合同段金井湾大桥第二联悬浇桥梁施工监控量测及技术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公路(金井湾大桥及接线工程)A9合同段平潭金井湾大桥主桥段,里程桩号K0+670.5K0+955.5,主要包括30+5×45+30七跨挂篮悬浇施工箱梁的施工监控,审后控制价为 480826元,发包价为480826

2.4. 投资总额:暂定人民币  /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提供桥梁悬臂浇筑预拱度、线形监测、应力监测、温度监测招标人提供的监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 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联悬浇桥梁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7. 前期部分监控量测工作已由招标人委托监控量测服务单位开展(监测费约22万元,具体监测费以前期实际完成监测工作量为准),中标人中标后应无条件接受,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给前期已开展监控量测工作的服务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3. 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部颁桥梁检测工程师,三年及以上路桥专业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有公路桥梁监控或监测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证明资料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另提供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相关资料或业主证明材料)

3.5.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控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8  9 日至2017  8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30分,下午 15 00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监控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招标法(岚综管综【2016】82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8  24  9  30 分,提交地点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负责人桥梁检测工程师(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高速至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中银大厦5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7069965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256号6层

联系人: 邮编:350400

电  话:0591-23122168传真:0591-2312216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可以简写),保证金帐号二选一)

(一)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432570635039

 

(二)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35001617207059198888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监管部门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联系电话: 0591-2317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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