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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钢栏杆工程

   日期:2017-07-26     浏览:6    评论:0    
核心提示: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钢栏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已由舟山市发展
 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钢栏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舟发改审批〔20165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舟交〔201672号文)批复。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工程建设办公室为本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路钢栏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含起点AB匝道)起于观音大桥桥头附近,路线起点桩号K0+000,最后终于南沙,终点桩号K11+085.547(设置长链一处K2+879.724=K2+857.495,长22.229m;短链一处K9+461.535=K9+800,长338.465m),路线全长10.769km,其中主线K0+000K8+739.530段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0.5m,设计速度60km/h,主线K8+739.530K11+085.547段为二级公路兼顾城市功能,路基宽度16m,设计速度60km/h,共设桥梁526.6m/15座,地下通道1座。支线1起于主线K4+300处,最后到达终点K4+406.097,路线全长4.406km,按二级公路兼顾城市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 km/h (受限地段40 km/h),共设桥梁104.24m/6座;支线2起于银鹰路与朱乌线(莲花路)交叉口,终点与规划路(漳州湾-蜈蚣峙公路)相接,终点桩号K2+474.198,路线全长2.474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 km/h,共设桥梁46.08m/2座;支线3起点K0+000与主线终点相接,终点在碶门潭附近与G329相交,终点桩号K1+713.982,路线全长1.714km,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40 km/h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主线中央隔离、下穿通道、寺岙隧道、西岙隧道、西山隧道,上述范围内公路钢栏杆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201791日至2018831日止,根据各土建标段施工进度同时跟进(其中桩号为K3+364~K7+650段必须在20171131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7  25 日~2017 7  31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联系方式: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或者客服电话4008503300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8  17  9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5.5为配合舟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投标人需线上制作投标文件,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锁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同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普陀区朱家尖金沙大道2258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80-6630515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10

联系人:潘钦文

电话:0580-2026323  15105800600(交通虚拟网:580600

传真:0580-2189255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提供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20127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成功的完成过公路钢栏杆(除波形护栏外)制作、安装工程的施工。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 “2012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或分包合同)和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如上述资料未明确体现公路钢栏杆等评审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总承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2014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①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公路钢栏杆(除波形护栏外)制作、安装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2014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4、上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1.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

(1)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及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2017年4月至6月份公积金缴纳证明或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4月至6月份养老保险证明

(2)项目经理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分包合同)或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未明确体现公路钢栏杆的,则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总承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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