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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高速公路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7-06-15     浏览:4    评论:0    
核心提示:公告发布日期:2017/6/15项目名称:青岛市高速公路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工程地点:沈海高速青岛段、疏港二号高速、青银高速青岛段
 
公告发布日期: 2017/6/15
项目名称: 青岛市高速公路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工程地点: 沈海高速青岛段、疏港二号高速、青银高速青岛段、青新高速等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交通安全措施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2944.6万元 工程造价: 2603.9万元万元
工程规模: 330公里
计划文号: 青发改能交审【2016】104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3702021324567892017stE015046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6219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62193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榆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96988599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00005117865201602F030145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工程范围为沈海高速青岛段、疏港二号高速、青银高速青岛段、青新高速等,总里程约330公里,工程内容为增设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爆闪灯154个,标线117576平方米,标志528个,可导向防撞垫84个,信息宣传栏14个,波形梁护栏5655米,单柱式可变限速标志8处24个。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1.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对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工1 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安全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四、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 ,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九、
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
同类工程的界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二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十四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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