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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项目黄河大桥施工监控招标公告

   日期:2017-03-13     浏览:195    评论: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项目编号3700005716892201302F020460项目名称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项目项目所在地泰安市、济南市、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0005716892201302F020460

项目名称

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

(含黄河大桥)段项目

项目所在地

泰安市、济南市、聊城市

建设性质

新建

招标备案号

JC201703004-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C201703004

招标类别

黄河大桥施工监控

项目立项单位

交通运输部

项目立项文号

交公路函〔2015〕799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

30个月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资金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主线全长75.235公里,石横连接线全长6.25公里,工程永久占地643.35公顷。设黄河特大桥1座,长3916米(自东向西依次为13*3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65+120+65预应力混凝土变高连续梁桥、9*51+20*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180+430+180m双塔组合梁斜拉桥、2*180连续钢桁梁桥、22*3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大桥14座;中桥5座;小桥1座;涵洞69道;隧道3座;互通式立交7处;分离立交6座;通道64道;天桥16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7处(新建6处、利用1处)。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招标范围:黄河大桥主桥、钢桁梁桥、预应力混凝土变高连续梁桥的施工监控。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 

2.2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项目主线全长75.235公里,黄河特大桥1座,全长3916米,自东向西依次为13*3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65+120+65预应力混凝土变高连续梁桥、9*51+20*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180+430+180m双塔组合梁斜拉桥、2*180连续钢桁梁桥、22*3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

资质资格要求

①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座高速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的施工监控服务。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

5.申请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7.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具有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桥梁施工监控项目负责人。

2.试验检测工程师(2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具有交通部桥梁或材料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试验检测员(2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行业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资格证书。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

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等,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将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3月15日  至 2017年3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北黄村1号(京台高速泰安西收费站院内东楼)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

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4月5日 10:00,申请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北黄村1号(京台高速泰安西收费站院内东楼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hsg.com)

7.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北黄村1号(京台高速泰安西收费站院内东楼)

邮政编码

271000

联系人

刘杲朋

电话

0538-8563713

传真

0538-85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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