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乡县国省干线2016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6]248 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安乡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乡县国省干线2016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2工程规模及技术要求:本项目计划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里程29.369公里,涉及S007线K191+349——K226+411处治里程18.019公里、S304线K207+520——K212+870处治里程5.35公里、S313线K43+953——K49+953处治里程6公里。工程内容包括设置钢护栏17.345公里、墙式护栏260米、标志标牌39块、道口标柱172根、路面标线2882.2平方米。
2.3总投资额:约贰佰柒拾伍万元。
2.4招标范围:安乡县国省干线2016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详见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6个月。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招标人不接受公路工程信用评价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2 月 10 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应以招投标监管机构(或银行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2 月 14 日09时30分,递交至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乡大道中段东侧六层办公楼东侧二楼开标室①)。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乡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3762682001,安乡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736-4312504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
10.2 中标人必须按照安政发【2014】8号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
10.3 中标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它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建该项目,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履约保证金将收缴县财政。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乡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 安乡县洞庭大道北段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6—430194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1139号
联 系 人:付德田
电 话:0736—7252369
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唐 红
电 话:0736—43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