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第三次招标
招标编号: 2016-GC0606-2-AQPJ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投标控制价上限(元) |
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预期中标价 (元)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98.04 |
588,000 |
推荐为第 1 中标候选人 |
|
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94.31 |
595,000 |
推荐为第 2 中标候选人 |
|
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89.13 |
585,000 |
推荐为第 3 中标候选人 |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四、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
推荐第 1 中标候选人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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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钟小明 |
个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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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 2 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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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海鹰 |
个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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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 3 中标候选人 |
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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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侯金成 |
个人业绩 |
|
公示期 :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督机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 22 号
电 话: 0470-8235662
招 标 人: 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 22 号
联系电话: 13847066131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联系电话: 0471-6509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