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工程项目FJ5标段房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交【2009】1286号)批准修建,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省厅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桃园(川陕界)至南江段FJ5标段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路线起于南江县光雾山镇的米仓山,在超特长的米仓山隧道内与拟建的陕西境宝鸡—汉中—陕川高速公路连接,经关坝、上两、南江、赤溪、下两至巴中,止于巴中市东兴场,与巴中至南部高速公路对接并与广元—巴中—达州高速公路交叉。全线共设置关坝、沙滩、南江北、南江南、下两、巴中、东兴场(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以及南江服务区和两处临时停车区。路线(四川境)全长约114.889km。
2.2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关坝匝道收费站,沙滩匝道收费站,上两隧道变电所以及梯子岩隧道变电所的房建工程施工,划分为FJ5一个标段;本项目预计总工期 9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其中房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 60 个月)。预计工程规模见下表:
标段号
主要工程内容
工程数量
合计
FJ5
沙滩匝道收费站
收费站办公楼:858㎡
收费站大棚:702㎡
水泵房:42㎡
配电房:102㎡
5059㎡
关坝匝道收费站
收费站办公楼:858㎡ (站房)
收费站大棚:1445㎡
水泵房:42㎡
配电房:102㎡
地下通道:190㎡
上两隧道变电所
上两隧道1#变电所:
隧道变电所206㎡
上两隧道2#变电所:
隧道变电所206㎡
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 100㎡
梯子岩隧道变电所
梯子岩隧道1#变电所:
隧道变电所 20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2011年7月1日起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同时具有:
①累计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2万平方米及以上;
②累计完成钢结构工程施工5000平方米及以上。
(4)财务要求:近一年(2015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人员、信誉、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6) 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必须符合: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资质必须符合: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款资格要求第(3)项第①目业绩要求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业绩累加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款资格要求第(3)项第①、②目业绩要求;
(4)联合体各成员的财务要求均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款资格要求第(4)项规定;
(5)联合体各成员的信誉均须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款资格要求第(6)项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级别以联合体各方中最低的为准。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23 日开始,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含商务部分、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图纸、投标文件格式等);
招标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bsgs.sc.cn)网站自行查阅和下载。
有关通知在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bsgs.sc.cn)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视为已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组织。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人在 2016 年 10 月18日上午 8:30 ~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 年10月1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30 万元整;
(2)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45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或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文见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1)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原文见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2)
(3)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原文见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5)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5]854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506室
邮 编: 610041
电 话: 028-85262220
传 真: 028-85262220
联系人: 廖先生 吴女士
网 址:http://www.bsgs.sc.cn
招标人: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