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常德沅澧城镇快速干线G207鼎城雷公庙至岗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非城镇段)给水工程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招[2016]18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常德市鼎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力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给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G207鼎城雷公庙至岗市段公路改建工程第3合同段,起点桩号为K51+320,终点桩号为K54+811,全长约3.941Km。管道埋设位置为该道路两侧机非混合道中间,管道中心桩距道路中心桩约18米,管道顶距路面标高约1.7米。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 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全线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为:安装DN600铸铁管道6456m、DN600钢板卷管(过河段)658m、SS100/65室外消火栓70套、DN600电动硬密封偏心半球阀26台、排泥阀及自动排气阀各2台等,总投资额约1100万元。
2.3计划工期: 5 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2 年。
2.4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近五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下同)完成1个至少3公里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防护及排水工程(或含防护及排水工程)的施工业绩或在近五年内完成1个至少3公里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的给水工程(或含给水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3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拟任的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及公路工程信用评价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09月14日至2016年0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鼎城区桥南市场五楼)持下述资料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同样有效);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按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外省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⑤公告发布后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报名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准予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08日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常德市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常德鼎城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40 0680 5250 4656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招标申请文件递交至常德市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附件
附件1: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2:主要工程内容
10. 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鼎力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人民中路假日大厦20楼
邮政编码:415000
联 系 人:王友利
电 话:0736-7577899
传 真:0736-75778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3038号常德商会大厦26楼(市联通公司旁)
邮 政 编 码:415000
本项目联系人:尹凡超 孙林
本项目联系电话:0736-7367988
本项目联系传真:0736-7367985
附件1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常德沅澧城镇快速干线G207鼎城雷公庙至岗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非城镇段)给水工程施工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没有报名参加常德沅澧城镇快速干线G207鼎城雷公庙至岗市段公路改建工程(非城镇段)给水工程施工招标 的投标申请。
若在评审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2 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筋混凝土阀门井 |
1500x2100 |
座 |
26 |
含阀门 |
2 |
排泥阀井 |
Ø1200 |
座 |
2 |
|
3 |
排气阀井 |
Ø1200 |
座 |
2 |
|
4 |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 |
SS100/65 |
座 |
70 |
|
5 |
球墨铸铁管 |
DN600 |
座 |
7135 |
|
6 |
钢管 |
DN600 |
座 |
490 |
过河段 |
注: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纸的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