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华大街(芦求路-新源大街)道路及桥梁工程(大兴新城兴华大街(芦求路-京良路)市政道路工程)、大兴区兴华大街(芦求路-新源大街)给水、排水、再生水工程 已由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市规函【2011】4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兴振顺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 采用 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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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道路工程 长2375米,宽60米;道路跨河(线)桥长57.04米,跨度16+20+16再生水工程 再生水干管管径300mm、长度2428米,支管150-800mm、长度1024米;给水工程 给水管线干管管径400-1000mm、长度2488.7米,支管管径150-1000mm,长度1212.5米;排水工程 雨水管线干管管径500-1400mm、规格4500×1800mm、长度4534米,支管管径600-1600mm、规格2000×1200-4200×1400mm,长度936米;污水管线干管管径400-1400mm,长度3523米、支管管径400-2000mm、长度807米; 概算投资额 12691.23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72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兴华大街(芦求路-新源大街)道路及桥梁工程(大兴新城兴华大街(芦求路-京良路)市政道路工程)、大兴区兴华大街(芦求路-新源大街)给水、排水、再生水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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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五年具有已竣工的道路长度2375米以上或投资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监理业绩。 3.2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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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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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6-9-9 9:00:00 至 2016-9-1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9-14 9:00:00 至 2016-9-19 17: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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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9-26 17: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6.2逾期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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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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