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连云港院前路上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监理(招标编号:JG2016-09-1028)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6年08月29日09时在安徽省招标集团2楼开标1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连云港院前路上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监理
2、招标编号:JG2016-09-1028
3、主要工程内容:连云港院前路上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监理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资格证书编号:张裕伟、00374169
预计中标金额:人民币391600元
类似业绩:连云港市海滨大道上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44号科技楼
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资格证书编号:姜登超、0176182
预计中标金额:人民币391600元
类似业绩:中宁县石碱公路上跨包兰铁路立交桥工程
公示期:自2016年08月30日 至2016年09月0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