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石公路黑林子雾开河桥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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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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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径
(孔-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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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全长(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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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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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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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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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开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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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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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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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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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桥梁引道及其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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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计划工期: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9月30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2座公路大桥改造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人将按投标人填报的业绩进行核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不能与其他工程在同一施工期间内重复,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复现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的投资情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正式雇员,且原则上均不允许更换,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状况必须更换的,须遵守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罚则,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公路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王玉芳
电 话:0431-823690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5号楼2104室
联系人:吴长文
电 话:0431-8117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