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S230(57省道)青田瓯南至油竹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6]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6]2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省补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lscgzb.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qtzfcg.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57省道与330国道交叉口,桩号K0+000,路线沿57省道布线,在ZK0+314~ZK0+319处路线下穿金温铁路,至石郭岭隧道,路线左幅利用现有石郭岭隧道,在现有石郭岭隧道南侧新建右幅隧道,右幅新建隧道长1220m,后路线沿57省道至石锦路,终点桩号ZK2+233,路线全长2.233km。
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局部兼顾城市道路部分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20米(其中起点段石郭工业区段约250米,结合现状老路的断面情况,路基宽度采用34米)。新建隧道净宽11.5米,净高5米,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2.2 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施工第1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隧道、涵洞、路线交叉、沿线设施、绿化及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为3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
本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电子版将于2016年3月21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lscgzb.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qtzfcg.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4.2 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费每份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
4.3 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4.4 投标人提供工程高额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的国有或商业银行机构出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6楼交易大厅),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中心有关规定缴纳席位费。由于投标人未及时缴纳席位费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开标,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5.3 招标人定于2016年4月12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及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及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高额保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高额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龙津路57号
邮 编:323900
联系人:罗大红
电 话:13587175720
传 真:0578-6822356
招标代理: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
邮 编:310014
联系人:洪波
电 话:13757100875
传 真:0571-28339099-8111
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