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周宁城关至蕉城界公路工程(纵三)南门楼至蕉城界段C1、C3标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高诚信监招[2016]第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城关至蕉城界公路工程(纵三)南门楼至蕉城界段C1、C3标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3]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周宁城关至蕉城界公路工程(纵三)南门楼至蕉城界段C1、C3标。
2.2 项目地点:周宁县咸村镇;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造价约0.8亿元,C1标路线起点位于南门楼后山桩号K24+800处,顺接纵三线东山至南门楼段沿山体展线至终点上坪头村顺接C2标起点,终点桩号K29+353.816,路段长4.554公里,设置涵洞390.21m/17道(盖板通道涵1道、盖板涵5道、圆管 11道);C3标路线起点位于川中村桩号K32+400处,顺接C2标终点沿甩开老路沿川中村山体展线接上老路并拓宽改造至街头亭,终于周宁与霍童交接外表村(桩号K36+678.089,顺接纵三线周宁界至霍童段),路段长4.278公里,设置中桥117.197m/2座,涵洞257.45m/15道(盖板涵3道、圆管涵12道)。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全幅式水泥混凝土路面。
2.4 招标内容和范围及要求:
2.4.1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周宁城关至蕉城界公路工程(纵三)南门楼至蕉城界段C1、C3标及周宁县南门楼线公路工程(Y809)施工招标,主要招标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其它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2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程质量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以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含一级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本企业员工,并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被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行政处罚时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3 月 17 日至2016 年 3 月 21 日(包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中《标准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4.3招标文件(含预算资料及固化工程量清单电子盘)每套售价 300 元,上述资料捆绑出售,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若投标单位需开具正式发票,可在投标截止日后3天内持原购买收据前往招标代理公司调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4 月 7 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至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款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本招标公告第5.2条款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 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
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6 日17:00时之前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天安世家B幢311室
电 话:18650569331、13859662316
邮编: 352100
联系人:江先生、温先生
9.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周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账户名称: 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账 号: 9060 9100 1001 0000 2776 02 ;
行 号: 4024 0386 8064 。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用途栏上注明: “周宁城关至蕉城界公路工程(纵三)南门楼至蕉城界段C1、C3标(可简写)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