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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南区西大道(发展大道-东河路段)二期工程(JH-2016NQ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6-03-17     浏览:227    评论:0    
核心提示:一、招标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金湖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南区西大道 (发展大道-东河路段)二期工程2、招标编号:备案号:苏交建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金湖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南区西大道 (发展大道-东河路段)二期工程
2、招标编号:
 
备案号:
苏交建备HAJT[2016]0033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2015320831FG092
审批
金发改投资复【2015】92号
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
2015320831FG092001
JH-2016NQX-SG
2016-04-14 09:30
详见招标文件
 
5、建设地点:
淮安市金湖县东部银涂镇
6、专业:
路基路面
招标种类:
施工
招标内容:
1.本项目位于淮安市金湖县东部银涂镇
2.
施工内容;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等施工和缺陷修复。
3.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施工标段:JH-2016NQX-SG标段。
4.JH-2016NQX-SG
标段总投资约7238388.88元。
施工范围起终点分别设置金湖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南区西大道(发展大道-东河路段)二期工程位于金湖县东部,地处银涂镇,距离金湖县城约18km;规划范围西至西中心河,北至三河及金宝河,东至规划金唐路,南至银南大道,规划面积约27.3平方公里。南区西大道(发展大道-东河路段)二期工程起于已通车的发展大道,终于规划的东河路,全长0.575km。
本项目主线采用二级公路(城镇段)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远期路基全宽30m=5m(人行道)+20m(行车道,双向四车道)+5m(人行道)。本次只实施4m绿化带+20m行车道+4m绿化带及道路两侧排水沟(宽32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5.
工程计划工期:JH-2016NQX-SG标段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招标人拟2016年5月开工。
计划开工时间:
2016-05-01
计划竣工时间:
2017-04-3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侯长浩、李德(招标代理)
0517-80900284、18952392667(招标代理)
0517-86968898
 
上午工作时间:
9:00:00-11:30:00
下午工作时间:
14:00:00-17:0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6-03-17 10: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3-24 17:00
节假日:
不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的JH-2016NQX-SG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下企业资质之一: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条件:
2012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较好地承担过类似规模工程(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不小于500万元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其它条件:
(1)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近3年指自2012年12月1日至今)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投标人不存在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交监察〔2007〕13号)文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投标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自2012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网络打印版”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1)项目经理:
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持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
)项目总工;
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交通工程类)
持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条件:
(1)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规模工程(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不小于500万元的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项目总工: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规模工程(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不小于500万元的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其它条件:
(1)项目经理:
具有不少于5年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经历;
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2)项目总工:
具有不少于6年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经历;
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3)其它要求:
3.1本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数不少于1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道路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有关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6-03-17 至 2016-03-24
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6-04-14
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
招标文件支付截止时间
JH-2016NQX-SG
500
2016-03-24 17:0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淮安市金湖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地址:
江苏省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
在线支付 线下支付
联系人姓名:
李德
联系人手机号:
18952392667
账户名称:
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1790120030002214
银行编码:
其他农村商业银行
分支行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科学园支行
分支行省份:
江苏省
分支行城市:
南京市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潭园西路128号骆村大厦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它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具体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网页下方的“常用服务系统”中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招投标信息系统不清楚如何使用,在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左下方,点击“系统帮助”进行操作,经登陆后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填写符合本招标公告所列条件的投标报表,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及传真,以便联系。报名时间以网上操作为准,超过时间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完成后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在网上初步报名成功,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应委派委托代理人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购买招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③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2015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5.JH-2016NQX-SG
标段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500元/标段,图纸收取成本费10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414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人2015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收到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原件按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2015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开标现场递交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2015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否则视同为未投入该人员。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www.jscd.gov.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hawz/)上发布。
8.
购买招标文件须现金支付。
9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八、文件下载
序号
文件类型
标题
操作
1
工程量清单
固化清单
2
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
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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