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洞北工业园区公路(金锐机械-鑫鑫服饰)新建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道路起点K0+000与洞北路“丁”字相交,终点K0+327.074与洞欣路呈“丁”字交叉,路线全长0.327KM。
项目规模:路线全长为0.327Km
工程造价(暂估):1291095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K0+000~K0+327.074路基、路面、老路拆除、排水管铺设、路灯及交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施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①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或未曾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
其它要求:(1)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须在开标之日前,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4号)。)
(3)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4)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预算)。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万元整
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方式汇出。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洞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30101302064633
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意:①退取时间:投标人未中标的,在中标公示结束7个工作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②招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由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自行去招标人处领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地点:鄞州区洞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洞桥镇成人学校一楼阶梯教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袁工、陈工
电话:18758327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