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局藤县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
球墨铸铁管物资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00000370737)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藤县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球墨铸铁管(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道路A段、道路B段及厂房基础,其中道路A段(即综合大道)总体呈东西走向,道路起于经南一路,终于西一路,道路设计宽度 44 米,路线全长约887m,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B段(即经南二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于综合大道,终于物流大道,道路设计宽度 33 米,路线全长约1336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结构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一期标准厂房基础。
2.2项目工期:合同工期730日历天
2.3项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R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4.2付款方式:每月进行结算,下月供应链金融(6个月)、银行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当期材料应付金额的50%,银行转账支付当期材料应付金额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材料应付金额的20%(视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付款方式),经工程审计确定后后支付材料应付金额的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缺陷期满后支付至100%(不计利息)(最迟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
(一)履约担保金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6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4.4其他情况:无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因队伍施工损坏54米球墨铸铁管,故此需对部分球墨铸铁管数量进行合同变更。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增加项管通清单后进行合同变更。
六、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8月28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帅帅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联系电话:18892091198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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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球墨铸铁管直接采购文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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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预览 |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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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输水及输气用球墨铸铁管 K9 400×1000mm 法兰接口 |
球墨铸铁管,DN400,米 |
13% |
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