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省道310项目沥青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6.217-总-沥青(省道310)FA000006656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310孟州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计量款,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质沥青(70#,A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孟州市省道310改建工程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省道310孟州市河雍街道(太子村)至会昌街道(许村)段改建工程,长度5.134km;第二部分:省道310孟州市会昌街道(廉桥村)至西虢镇(孟州洛阳交界)段改建工程,长度12.135km,总体全长17.27km。河雍街道太子村至会昌街道许村段,里程桩号 K231+000~K236+134,全长 5.134km。现状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车速 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段建成通车年限久、重载交通量大,路面裂缝、车辙、龟裂及基层破损病害突出;交安设施破损、设置不规范,中央无分隔设施,不满足现行规范,通行安全及舒适性不足。本次仅对 23m 机动车道进行改建,侧分带、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保留现状。会昌街道廉桥村至西虢镇孟州洛阳交界段,里程桩号 K236+134~K248+268.5,全长 12.135km。现状为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设计车速 80km/h,历经多次大修及罩面养护。受重载车辆影响,路面车辙、基层损坏严重,路况评定为次、差等级,通行能力受限。因区域路网前后均为一级公路,本段形成路网瓶颈,本次改建提升为一级公路,完善干线路网结构,提升通行服务水平。
招标内容:基质沥青(70#,A级),具体信息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若为沥青生产厂家,须具备对应沥青产品生产能力;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沥青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供货证明。投标人须具备危化品经营相关资质;委托运输单位须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投标时需提供相关配套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体系认证要求:无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本次采购不分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8月12日16:00时至 2026年08月21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整标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6年08月21日16:0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中交三公局省道310项目沥青标书款”,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08月21日16:00前发至邮箱(3959862403@qq.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李女士 010-81403472)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02574257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供应商注册相关请联系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1505401668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9月01日16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如投标人选择银行汇款形式缴纳:需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310项目沥青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2921800794@qq.com)并与联系人(陈女士15054016685)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4-01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30天,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60%的货款,待该批次结算款第一次支付后的3个月内支付该批结算材料价值37%,以此类推,直至该批次结算款支付完毕,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如因买方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买方支付延迟,卖方给予一定的理解与支持;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在最终结算6个月内无息返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如果买方以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形式:/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
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沥青实行驻厂验收管理,中标单位须无条件为项目派驻驻厂验收人员免费提供食宿及专用交通工具,保障驻厂人员日常办公、生活及原材料取样、巡检出行需求。
沥青须采用行业一线品牌,参考品牌:山东高速沥青、齐鲁石化沥青、京博石化沥青;投标人亦可选用不低于上述品牌同等质量标准的其他一线沥青品牌,投标时须附品牌资质、产品检测报告供招标人评审;若选用非参考品牌,进场前须提交样品、厂家资质、全套技术资料经招标人、监理联合考察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沥青运输出厂时必须全程施加唯一专用铅封,铅封编号随货单据同步记录;每车沥青运抵拌合站进场时,须由项目驻场人员、监理、中标单位三方共同到场核验铅封完好性、核对铅封编号,同步核查随车质保资料,铅封破损、编号不符或资料不全的沥青车辆一律不予卸车、严禁进场使用。
联系信息: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310孟州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
邮 编:45475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5054016685
电子邮件:2921800794@qq.com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售标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81403472
标书款凭证邮箱:3959862403@qq.com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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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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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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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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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路石油沥青 AH-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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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吨 |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