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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钢带采购

   日期:2024-12-23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钢带询价函1、采购项目简介: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钢带(编号:SHJXJ-03-三
 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工程处钢带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钢带(编号:SHJXJ-03-三-G-2024043),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 2024  12  26  15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真实有效的职业健康体系证书(ISO 45001)、环境体系证书(ISO14001)、质量体系证书(ISO 9001)/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等。

(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开户行许可证。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3、 标的:第一工程处用钢带。

4、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质保书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质保书与炉批号要一致)。

5、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供应时间与现场负责人联系确定,联系人:韦小玲,电话:13951897457。

7、 交货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化工园湛水路700号。 

8、 计量及验收方式:钢带过磅计量,按吊牌重量与需方指定的地磅称量磅码单数量比较作为现场交货的计量验收依据。双方约定合理磅差为±3‰,如磅差在合理磅差内,则按出厂时吊牌重量为实收数量;如磅差超出合理磅差范围,则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通知后48小时内赶至现场,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共同过磅称量并以此过磅数量作为需方实收数量,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过失方承担。需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书的要求抽检,凡不合格产品,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9、 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供方负担运费,需方负责卸货。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非固定单价。

12、定价机制: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单价将按以下调价机制调整:

12.1、本合同结算单价=基准价+浮动价+运杂费+财务费+服务费,此结算单价包含货到需方指定地点运输费、装车费、开票税金、保险、人工费、利润等费用。

12.2、基准价为需方《供货通知单》指定核价日期对应的《我的钢铁网》(网址:www.mysteel.com)第一时间发布的无锡市场热轧板卷价格行情中武钢1.5*1250XC规格网价。

12.3、浮动价为供方实际拿货时在基准价基础上享有的优惠或加价。

12.4、运杂费包含物资到达需方收货地点前的运费、出库费、吊装费等费用。

12.5、财务费包含资金成本,付款期限为发票核对无误后60日内,付款方式为现款。

12.6、服务费包含销售费用、利润、税费等相关费用。

13、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方式默认为现款。

13.2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3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30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60 日内支付中标单位当期结算货款的 97%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4.1每期结算支付当期货款的 97% 后,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投标人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14.2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当期未供货物总价的 10 %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3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10 %作为违约金。

14.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10 %作为违约金。

14.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 2024  12  26  15 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6、开评标:招标人于 2024  12  26  15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0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 7 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盖章):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  

联系人:  顾慧

联系电话: 025-58593327

 2024  12  20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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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用物资装备询价文件0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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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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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热轧钢带 Q195F 1.5×6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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