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编号:FA00000678191)
一、采购条件
本次直接采购人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成铁路XCTJ11标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锚具(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甘青段)站前工程XCTJ11标项目正线长度为23.522km。新建桥梁7座3259.53m,隧道2.5座19143.2m,路基1187.51m,桥隧比94.95%,工程起讫点:DGK454+583.76(尖扎站大桥西宁台台尾)至DK478+106.00(昂思多隧道进口工区)。我公司主要承担群科隧道、多头沟中桥、昂思多隧道、亚曲滩隧道施工,工程起讫点:DK460+179~DK478+106,全长17927m。
2.2项目工期:隧道计划2022年10月26日开工,2027年7月1日贯通,工期56.2个月。
2.3项目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群科新区中交二公局西成铁路11标。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
1)在合同执行期该批材料价格为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2)甲乙双方每月15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
4.2付款方式:
在每期办理结算后,60天内支付93%货款,剩余7%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办理末次结算后90日内无息返还。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
4.3.1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的/%(不超过100万)作为履约保证金。
4.3.2在每批次结算时扣除当期结算货款的 7 %作为履约保证金。
4.3.3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9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4.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3.5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4.3.6质量标准:按照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TB/T3193-2016) 标准执行。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本项目为铁路项目,所需锚具需完全满足铁路建设项管规范及要求,由于采购数量较少,且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集团铁路锚具集采供应商。
六、公示期限
2026年8月25日 至2026年8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康飞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群科新区中交二公局西成铁路11标。
联系电话:13321305429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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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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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成铁路11标锚具直接采购公告文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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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预览 |
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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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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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应力钢绞线用圆形锚具 16 15mm |
M15-16 |
13%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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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应力钢绞线用圆形锚具 23 15mm |
M15-23 |
13%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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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固定端挤压式锚具 16 15mm |
M15-16PT |
13%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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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固定端挤压式锚具 23 15mm |
M15-23PT |
13% |
套 |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