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
建设规模:土石方;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其他;1.图纸所示范围内基坑支护工程、山体边坡支护、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及锚杆工程(试桩、工程桩等); 2.场地内原有道路、基础、地表清理和弃运,树木的迁移及清除; 3.本工程涉及的临时道路、交通疏解等工作,地下构筑物、管线、障碍物及一切淤泥和流砂挖运、清除等; 4.临时设施: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成且不限于临时开路口、临时用水、排污等向有关部门的手续办理、接驳施工、验收等工作;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施工场地降排水系统及施工期间降排水、回灌水等; 6.本工程的施工单位按规范规定要求自行安排的检验、检测(含原材)、基坑监测及周边环境、管线及道路保护等内容; 7.在本项目地下室土石方回填完成之前,其它与土石方、基坑支护相关的施工,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中标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10764.7658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