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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宁片区一期)高峰河涵洞、游客中心至停车场公路桥梁工程监理中标公告

   日期:2018-08-30     浏览:40    评论:0    
核心提示: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宁片区一期)高峰河涵洞、游客中心至停车场公路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宁片区一期)高峰河涵洞、游客中心至停车场公路桥梁工程监理品目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南宁市公告时间2018年08月29日 17:07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7日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9日评审专家名单李露、张小华、李学慈、张柳强、邱再鸿总中标金额¥56.3621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康明群项目联系电话0771-5787761采购单位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1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龙工 2331659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14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康明群 0771-5787761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宁片区一期)高峰河涵洞、游客中心至停车场公路桥梁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GXJTQF18033G)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JTQF18033G
项目名称: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宁片区一期)高峰河涵洞、游客中心至停车场公路桥梁工程监理
项目联系人:康明群
联系方式:0771-578776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龙工 233165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1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康明群 0771-578776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9日
总中标金额:56.362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伍拾陆万叁仟陆佰贰拾壹元整(¥563,621.00)
联系地址: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七层0702号房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壹万元整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李露、张小华、李学慈、张柳强、邱再鸿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宁片区一期)高峰河涵洞、游客中心至停车场公路桥梁工程监理中标公告
受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宁片区一期)高峰河涵洞、游客中心至停车场公路桥梁工程监理(编号:GXJTQF18033G)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宁片区一期)高峰河涵洞、游客中心至停车场公路桥梁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GXJTQF18033G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告日期:2018年8月7日。
四、截标日期:2018年8月28日15时00分
五、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563,621.00元;服务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 120 日历天。
六、专家评委成员:李露、张小华、李学慈、张柳强、邱再鸿
七、采购人名称: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10号 
联系人及电话: 龙工 0771-2331659; 
八、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14号 
项目联系人:康明群 0771-5787761;
九、质疑及投诉电话: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电话:0771-5787761 
3、质疑的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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