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 |
垫江县2017年公路安全隐患处治工程-地灾水毁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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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081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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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垫江县公路管理局 |
联系 电话 |
023-74515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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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023-671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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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垫江县2017年公路安全隐患处治工程-地灾水毁部分 |
第一拟中标人 |
四川欣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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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拟中标人 |
重庆市忠县华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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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拟中标人 |
四川省广安金达建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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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
四川欣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419516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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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91510000558210605C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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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3-74517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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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委员会 |
023-7451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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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垫江县公路管理局 2017 年12月25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2月25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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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