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珠海东方重工有限公司 | ||
投标价(万元) | 1304.504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农树电
联系电话:13825525756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24楼
联系电话:020-61355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