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至毛岱公路(沙梁至大八犋牛段)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至毛岱公路(沙梁至大八犋牛段)服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土左购准字(2017)7117000148号
采购文件编号:CGP1500000044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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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1 | 无 | 280000 | |
2 | 其他服务 | 1 | 无 | 160000 | |
3 | 其他服务 | 1 | 无 | 980000 | |
4 | 其他社会服务 | 1 | 无 | 65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第一包供应商应满足: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交通运输类); (3)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12 年10月1日至 2017 年10月1 日)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4)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类),主持完成过至少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类),参与过至少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 2、第二包供应商应满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含)以上或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三)星(含)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12 年 10月 1 日至 2017 年 10 月1 日)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工作。 (4)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证书,主持完成过至少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参与过至少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 3、第三包供应商应满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地籍测绘专业)及以上资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12 年 10 月 1 日至 2017 年 10 月1 日)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咨询服务工作。 (4)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持完成过至少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土地预审咨询工作。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参与过至少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土地预审咨询工作。 4、第四包供应商应满足: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资质; (3)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12 年10 月 1 日至 2017 年10 月1 日)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持完成过至少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参与过至少 1 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资质证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7)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注:1、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3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23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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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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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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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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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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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京海 崔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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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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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466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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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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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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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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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敕勒川大街如意小区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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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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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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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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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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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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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7-81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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