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省道311线杨树坝至明登段公路和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及技术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7〕1168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09月19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09月19日-2017年09月21日 |
公示期限: |
3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认定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技术支撑单位或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文件《关于推荐2014年度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的公告》(中水会字第【2014】第033号)中所推荐的单位;(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公路局 |
采购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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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
张林刚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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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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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24079017892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邢瑞芳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99095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
A |
2017年09月19日 |
455,000.00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北京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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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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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张利君 张彦 韩菲 王萍 张林刚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路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