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绍兴市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 104国道(前赵大桥至济生桥段)及云东路沿线环境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于2017 年5月23日 9:30 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下浮率 |
基准价(万元) |
|||||
第1名 |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 杭州天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徐光勇; 李军 |
14.00% |
6727 |
|||||
第2名 |
/ |
/ |
/ |
中标工期:6月底完成 |
|||||
拟确定中标人 |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 杭州天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徐光勇; 李军 |
14.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临安市南苕溪综合提升政治(万马路-临西桥)北侧景观绿化工程 |
项目地址 |
临安市区临西桥—万马路(苕溪北侧) |
||||
发 包 人 |
临安市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
||||||
项目描述 |
2014年9月1日完成临安市南苕溪综合提升政治(万马路-临西桥)北侧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价1571万元 |
||||||||
2 |
项目名称 |
钱江世纪城道路整治及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
萧山 |
|||||
发 包 人 |
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管理委员会 |
发包人地址 |
/ |
||||||
项目描述 |
2015年9月承接临安市南苕溪综合提升政治(万马路-临西桥)北侧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道路总长80公里 |
||||||||
3 |
项目名称 |
湘湖三期湖堤湖岸南线景观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项目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 |
|||||
发 包 人 |
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 |
||||||
项目描述 |
2015年5月承接湘湖三期湖堤湖岸南线景观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面积185公顷 |
||||||||
4 |
项目名称 |
104国道城区段人行道改造及绿化提档工程 |
项目地址 |
绍兴柯桥 |
|||||
发 包 人 |
绍兴市柯桥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柯桥区 |
||||||
项目描述 |
2016年11月承接104国道城区段人行道改造及绿化提档工程,设计人行道全长6.7公里,设计绿化景观全长9.6公里 |
||||||||
5 |
项目名称 |
杭州地铁1号线地面景观施工图设计 |
项目地址 |
杭州 |
|||||
发 包 人 |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
||||||
项目描述 |
2015年5月承接杭州地铁1号线地面景观施工图设计,道路长53.423公里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 |
项目地址 |
/ |
||||
发 包 人 |
/ |
发包人地址 |
/ |
||||||
项目描述 |
/ |
||||||||
被否决投标 情 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绍兴华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47页中“废标条件的第B1.4条内容”。 |
||||||
/ |
/ |
/ |
/ |
||||||
公示期限 |
2017年 5月 25 日8:30 时—— 2017年 5月 27 日 17:30 时 |
||||||||
备 注 |
/ |
||||||||
招标人(盖章):绍兴市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 联系人:潘海阳 电话:0575- 88626736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琴子 电话:0575-88682895
2017年5月24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 绍兴市·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 88603139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受理职能处室:督查处电话:88207195
备注:1、公示期限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表格中有多个中标候选人、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情况等填报内容的,招标人自行扩展表格内容,也可采用附件形式。
3、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部门招标办、中心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