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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九寨沟(甘川界)至绵阳公路 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省九寨沟(甘川界)至绵阳公路(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16]207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省内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法人为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7]331号批复,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法人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绵阳市境内,跨越九寨沟县、平武县、北川县、江油市、游仙区,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银川至昆明高速公路(G85)平凉至绵阳联络线(G8513)的重要路段,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2014-2030年)》成都经绵阳、九寨沟至甘肃放射线的重要部分。项目北接拟建的平凉至绵阳高速公路甘肃陇南段,南连已建的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和成渝地区环线绵阳至遂宁段,构成甘川两省又一条便捷的省际公路运输大通道,在国家和四川省公路网中居重要地位。平凉至绵阳高速公路(G8513)是《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中公路建设重点项目之一。 项目起自九寨沟县郭元乡青龙桥(甘川界)附近,顺接拟建的甘肃省武都至九寨沟(甘川界)公路,止于绵阳市游仙区张家坪,接已建的成渝地区环线绵阳至遂宁段和京昆国家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全长244.966km(含省界的青龙桥隧道甘肃境内0.719km)。全线在回龙、双河、罗伊、勿角、白马、王朗、木座、平武、水田、平南、平通、桂溪、让水、江油北、江油、龙凤、张家坪17处设置互通式立交。设置主线桥梁总长76km/138座,隧道总长121km/42座,桥隧占路线总长度的81%,服务区6处,全线占用土地13561亩。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 /h,路基宽度25.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宽度25.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采用A级标准。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四川省九寨沟(甘川界)至绵阳公路路基土建工程(不含路面、交安、机电、绿化、房建)施工监理JL2~ JL10标段招标。监理标段对应施工监理试验室、施工标段、规模、服务期见附表(工程量仅供参考,准确数量以设计文件为准)。 2.4机构设置:按照一级监理机构设置。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各标段投标人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注:①本表中业绩要求“土建工程”指路基、桥涵、隧道等,不包括仅有路面工程的项目; ②本表中业绩要求“隧道施工”不包括仅有机电工程的项目。 (3)相应的财力:2016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4)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招标人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核实为准; (6)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监理企业名录”(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布的内容核实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申请1~2个标段的投标,但均只允许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5月16日起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和招标人网站(http://www.scmjgs.com/)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上午 8:00 -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招标人网站(http://www.scmjgs.com/)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每个标段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的公章。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3)投标人类似业绩汇总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各投标人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将所有投标人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5]854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交投大厦) 电 话:(028)83400639 传 真:(028)85251066 邮 编:610041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A座20楼 电 话:028-85958888-88907 传 真:028-85265252 联 系 人:陆先生 吴女士
招标人: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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