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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新吉盐公路新建工程建设、运营、移交PPP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16-10-28     浏览:166    评论:0    
核心提示: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东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于2016年8 月 17 日就惠东县新吉盐公路新建工程建设、运营、移交PPP采购项目采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东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于2016年 8 月 17 日就惠东县新吉盐公路新建工程建设、运营、移交PPP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201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6 日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PPP项目编号:惠东公易采〔2016〕002号

二、PPP项目名称:惠东县新吉盐公路新建工程建设、运营、移交PPP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南通市江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牵头方)和南通铁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南通市江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丁华;地址:南通市人民东路887号尚东国际商务中心4栋1110室。南通铁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费阳;地址:南通高新区世纪大道999号。

五、中标、成交标的名称:惠东县新吉盐公路新建工程建设、运营、移交PPP采购项目

主要中标、成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合作期限十年六个月, 其中建设期二年六个月,运营期八年。

(二)服务要求(1)建设工程质量目标为: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2)项目移交质量目标为:移交的项目工程质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合理损耗范围。

(三)项目概算 43590.14万元

(四)回报机制 项目运营服务费费率为2%

六、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李震南、罗日阳、廖伟泉、周光福、陈熙、黄峰、马建军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

2.在签订PPP项目合作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中标、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提交数额为1000万元的履约担保 。

八、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一)项目实施机构名称: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惠东县平山镇人民路15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805093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0752-831696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2-8755226

 

附件:项目合同文本

 

发布人: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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