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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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 五象大桥)护岸工程(清川大桥 - 白沙大桥)标段基桩及原材料检测单位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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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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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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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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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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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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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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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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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 五象大桥)护岸工程(清川大桥 - 白沙大桥)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清清川大桥 - 中兴大桥段、中兴大桥 - 永和桥段、永和桥 - 北大桥段、桃源桥 - 凌铁桥段、凌铁桥 - 白沙大桥段的施工图范围内的阻滑桩基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石笼护脚工程、生态格宾石笼护岸工程、路面基础工程等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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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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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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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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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 月1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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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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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第二天起的3 个工作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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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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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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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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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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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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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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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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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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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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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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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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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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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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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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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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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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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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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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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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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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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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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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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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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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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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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品新工程检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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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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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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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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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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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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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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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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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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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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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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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王丹 (联系电话: 18978919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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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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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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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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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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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