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交通运输局“五沐”快速公路沐川段抽检试验服务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16-09-08 16:31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五沐”快速公路沐川段抽检试验服务采购,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沐川县交通运输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沐”快速公路沐川段抽检试验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35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万元)。资金来源为:主体财政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论证事项及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是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备,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采购需求合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拟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使用综合评分法实施政府采购,拟定了评分细则。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及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近五年(2011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
7、四川省境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政府采购的项目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无
(七)专家论证汇总意见: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6年09月09日至2016年09月13日17:00时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地址:沐川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1822245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190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8771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