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公路管理段2016年农村公路水毁抢修工程,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惠农区公路管理段 ,于2016年8月29日11 时30分组织评标委员会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评标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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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排名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
1 |
宁夏善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318899.00 |
自签订合同后20天 |
满足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2 |
河南万安实业有限公司 |
316400.00 |
自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3 |
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19732.00 |
自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
满足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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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
主要人员 姓名 |
个人业绩 |
证书编号 |
投标单位项目业绩 |
第一名: 宁夏善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曹军 |
<!--[if !supportLists]-->1、<!--[endif]-->金贵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水毁抢修工程; <!--[if !supportLists]-->2、<!--[endif]-->金贵镇金贵村道路硬化。 |
建造师:宁264121305226 |
1、金贵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水毁抢修工程; 2、金贵镇金贵村道路硬化。 |
项目总工: 余有永 |
<!--[if !supportLists]-->1、<!--[endif]-->金贵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水毁抢修工程; <!--[if !supportLists]-->2、<!--[endif]-->金贵镇金贵村道路硬化。 |
工程师:0112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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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河南万安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李富军 |
<!--[if !supportLists]-->1、<!--[endif]-->鹤壁市山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及农村公路项目; <!--[if !supportLists]-->2、<!--[endif]-->许昌县2014农村粮库维修改造项目(桂村乡)一期; <!--[if !supportLists]-->3、<!--[endif]-->南阳市宛城区2014年农村公路项目。 |
建造师:豫241151476926 |
1、鹤壁市山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及农村公路项目; 2、许昌县2014农村粮库维修改造项目(桂村乡)一期; 3、南阳市宛城区2014年农村公路项目。 |
项目总工:杜庆军 |
1、鹤壁市山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及农村公路项目; 2、许昌县2014农村粮库维修改造项目(桂村乡)一期; 3、南阳市宛城区2014年农村公路项目。 |
工程师:C159171109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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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唐强森 |
<!--[if !supportLists]-->1、<!--[endif]-->合江县农村公路改善工程(胜坝路)施工项目; <!--[if !supportLists]-->2、<!--[endif]-->涪城区农村公路改善工程中环线龙门园区至西科大等9个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 |
建造师:川151141517058 |
<!--[if !supportLists]-->1、<!--[endif]-->广元市利州区荣双路荣山镇至燕子乡改造工程; <!--[if !supportLists]-->2、<!--[endif]-->仙海区云盖寺至黄连嘴道路建设工程; <!--[if !supportLists]-->3、<!--[endif]-->贯岭乡金洞村水泥路建设工程; <!--[if !supportLists]-->4、<!--[endif]-->长顺县田哨至大地、打召至油尖通村油(水泥)路改造工程; <!--[if !supportLists]-->5、<!--[endif]-->青川县石坝乡至马公乡路面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
项目总工:程麟 |
<!--[if !supportLists]-->1、<!--[endif]-->青川县石坝乡至马公乡路面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
工程师:工-76283 |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起。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本办法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及投诉书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我局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第一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952-2218557
监督单位: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 标 人:石嘴山市惠农区公路管理段
公示时间: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