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4线乌丹至灯笼河段铁路桥顶推工程,因两次公告均不足三家投标企业报名,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重新招标后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我单位翁牛特旗交通运输局对本工程施工不再进行公开招标,按合同谈判形式选择施工单位。
经谈判后确定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为成交人。成交价:计划投资额下浮0.4%。
公示时间从2016年03月15日至2016年03月17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谈判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翁牛特旗交通运输局